圣代承尧历,恒将闰正时。六旬余可借,四序应如期。
分至宁愆素,盈虚信不欺。斗杓重指甲,灰琯再推离。
羲氏兼和氏,行之又则之。愿言符大化,永永作元龟。
作者
    乐伸,晚唐诗人。唐德宗贞元十七年(801年)登进士第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,《闰月定四时》。